一系列手法怪异、毫无动机也毫无线索的连环杀人案出现,FBI的乔和搭档凯瑟琳毫无头绪,他们只好求助于隐居的通灵神探约翰。
约翰可以读取过去,感知未来,在调查中很快就给了乔和凯瑟琳两人帮助。
很快,又一起案子发生了,一个女人,躺在浴缸里,被杀死,浴缸泡满了花瓣,死去的女人如绽放一般。
约翰找到了这些死者的共同特点,那就是他们都是重病之人,将死之人。
还有一点就是凶手也是通灵之人,甚至比约翰还要厉害。
约翰自知不是凶手对手,想要退出,不过在凯瑟琳的强烈请求之下还是留下。
接下来就是循着蛛丝马迹找到凶手。
凶手看起来人畜无害那种,可是却打伤了乔,原来乔得了脑肿瘤,也是将死之人。
约翰和凯瑟琳开启追捕凶手,期间约翰和凶手还有一次正面交锋。
最终在列车上,约翰保护下了约瑟琳,杀死了凶手,自己也是身负重伤。
这部电影在我眼中的核心价值争议其实与“安乐死应不应该合法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下的观点其实要么老生常谈要么就过于抽象。
这部电影却带给我新的想法。
痛苦让共情的人新的痛苦,而由于新的痛苦促使共情的人去终结这种痛苦,无形之中忽略了一种痛苦者的感受。
当然我们会认为他们的感受就是痛苦,对么?
然而却忽略了某种可能性:他们存活的本能大于了痛苦,即我宁愿痛苦着逐渐靠近死亡,但我愿意多几刻去呼吸空气,感受“痛苦”这种活着的人才独有的感觉。
通解或许是在可询问的情况下询问,不可询问下不拒绝其追求感觉的可能性。
昨天偶然发现了一部影片—《通灵神探》。
我是因为奥斯卡影帝老安东尼参演,就想下载来看看吧。
原本以为是一个科幻题材的电影,观看后才明白,这真的是一部很棒的电影,引人深思——生与死,对与错,罪与罚,神与人。
看似是一部连环杀人案的侦探片,其主题确是“安乐死”。
“安乐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影片中老安东尼饰演的约翰和科林·法瑞尔(金球奖影帝)饰演的查尔斯,分别是具有预知能力的老警探和杀手。
约翰因两年前失去了得白血病的女儿并和妻子分道扬镳,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杀手能够预知别人的未来,看到很多人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痛苦的治疗并在绝望中死去,而选择在人们得知病情前最幸福的时刻用一种无痛苦的方法结束其生命。
这是一部烧脑影片,我看了两遍才略有感悟,强烈推荐大家观看。
片中老警探的朋友乔在临死前对他说:“即便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但我仍然想要多活一段时间,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
”疾病确实带给人痛苦与折磨,但我们仍然在其中坚持,挣扎,是为了争取一线生机。
因为我们有对生的渴望,我们有所爱的人们,我们想要哪怕多一秒的陪伴他们。
就算,我们真的面对无法治疗,毫无办法,我们选择放弃治疗,但并不是放弃生命。
我们更能体会一分一秒有多珍贵,我们会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尽可能的爱,爱所有人,爱生活,爱这个我们还没看够的世界,直到时间的尽头。
杀手是“慈悲”的,他看到了疾病带给人的痛苦,他不希望人们痛苦。
乔死后,杀手找到老警探,对他说:“我帮助了他们,包括乔。
如果在癌症的自然下死去,他和他的家人除了痛苦,什么也得不到。
而现在,他因公殉职,抚慰金足以让他的儿子读完斯坦福大学,这难道不是他想看到的吗?
”老警探找到了杀手的下一个目标,杀手说:“将来他会得神经纤维瘤,下周几杯鸡尾酒过后他的女朋友会怀孕,而神经纤维瘤最神奇的就是会遗传,虽然只有50%,但我知道,他的孩子会得病。
难道就是因为道德不允许,就要毁掉三个人的生活吗?
”这些话,看似很有道理,但,人不是上帝,谁也没有权利左右别人的生死和命运,因为我们自己的生命都来自上帝的恩赐,《圣经》上说:“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寿命多加一刻呢?
”(太6:27)我们不能,所以更不能伤人性命。
片中乔的葬礼和片尾杀手说:“现在救赎者,也需要被救赎。
”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葬礼中牧师说:“第三天,他从死人中复活,如《圣经》所述他升入天堂,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他会光荣重返人间,审判生死。
他的国永无止境,阿门。
”牧师口中的“他”才是真正的救赎者——耶稣。
真正的救赎者是无罪的,是圣洁的,是不需要“被救赎”的。
耶稣不叫人死,救人活,灵魂得永生。
杀手,只不过是个“慈悲”的罪人。
片中最后老警探也直面了自己安乐死女儿的罪并悔改,妻子也回到了他的身边。
其实,对待疾病,死亡,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同,但我们仍应感谢上帝赐予我们生命。
其实不是两个神棍,分明就是一个人嘛。
精神分裂也好,多重人格也好。
两人额头同样位置同样的疤痕,不就是说明这个的?
还有引用的爱默生的名言,Sometimes, the greatest acts of love are the hardest acts of commit.科林-法瑞尔扮演的就是年轻时的安东尼-霍普金斯——反正电影里的人名也记不太住。
提前杀死那些已经患上或将上患绝症的人,以免他们承受更多的痛苦,影片中称之为mercy killing。
但是本片有点过于神道了,换种表现方法也许更好些,比如记忆碎片之类的。
连环杀手类型电影已经走入困境了,必须要更换赛道。
前几天看的《心灵猎人》倒是个很好的尝试。
通灵神探,这是什么鬼翻译。
影片原名Solace,安慰,是要讲一个面对死亡的问题。
结果一不小心归到动作片里去了。
两处下大雨的镜头,一个是两个好朋友一同站在雨里吃三明治,另一处是尸检时安东尼-霍普金斯决定离开,这两处大雨,多少有点让我想起了七宗罪。
而安东尼-霍普金斯带来的回忆就更多了,汉尼拔,The elephant man里的医生Frederick Treves,还有Howards End里的Henry Wilcox。
已经如此老态隆钟,结尾里对伊丽莎白说的那句,Let's walk, shall we?何等温柔,何等恬静。
联邦女探员Catherine Cowles扮演者Abbie Cornish,澳大利亚女演员,看过她的《伊丽莎白一世:黄金年代》,以及《杰克-莱恩》中杰克-莱恩的女朋友。
一开始看了《通灵神探》的国内版预告片,只觉得这是一部借助超能力破案的推理片——正派的年迈通灵者如何战胜拥有更高通灵能力的反派。
也觉得这种片子随便请两个影星就可以了么,为毛动用两大奥斯卡影帝出演本片。
就刚完整地看完这部电影,才意识到两大奥斯卡影帝出演本片其实是为了更完美地演出本片的内在——矛盾的人性道德思考。
本片原名《Solace》,“Solace”翻译过来是“安慰;慰藉”,这与本片的内在十分贴切。
本片内在主题围绕“mercy killing”,安乐死背后的连环案件将两个通灵者联系在一起——John与Charles,年轻的Charles的通灵能力远超John,Charles不需要接触就能通灵,而且他能看到的更多更远,Charles更能借助自己的能力跟John进行心灵上的沟通,看了三遍才感觉到其实Charles才是主导者,片尾的一幕John不忍心再看到女儿遭受疾病带来的痛苦,最终决定赐予Emma安乐死,Emma临终瞬间的表情完美的诠释了本片名字“Solace”,但更叼的是,这一幕的尾声竟然是反派Charles的独白“Sometimes the greatest acts of love are the hardest acts to commit”也就是说这一切的一切都是Charles精心策划的。
Charles早在很久以前就通灵到Emma的病情与病情给Emma带来的痛苦,Emma遭受了长时间的痛苦,John最终决定赐予Emma安乐死,最终Emma与John都release。
Charles通灵到了这一切,通灵到John的mercy killing给Emma与John带来的都是release。
再加上Charles的能力,他每天都能看到各种人的各种痛苦,即使他不想看到,当他通灵到John与Emma那2年的过程与结果,最终Charles为他的通灵能力找到了其中一个答案,Charles没能驾驭他的通灵能力,反而被能力控制,长达十年来,Charles赐予了不计其数的mercy killing。
为什么说Charles是本片的主导者呢?
其实以Charles的能力,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可以不被任何人发现,但最终Charles的连环案件被警方注意到了。
但其实并不是警方主动发现连环案的,实际上是Charles故意让警方发现他的连环案,进而借助警方引诱John重出江湖。
Charles引诱John重出江湖不是为了通灵能力的一决高下,在Charles眼里,John算是他重获新生的导师,也是能够让他走向终点的人。
本片从头到尾没有演出Charles通灵到的自己的终点。
但是,事实上Charles已经通灵到自己的痛苦与自己的终点,但并不是身体上的疾病带来的痛苦,而是精神上的痛苦。
Charles的牛B之处在于,Charles与John与几次接触,都控制着John的能力,始终不让John看到自己的终点,只让John看到他身边朋友的死亡,进而一步一步引导John赐予Charles一个killing,一个Charles自己想要的终点或者也有可能是Charles预见到的终点。
重点还是要回归到Charles与John的经典对白。
围绕mercy killing的对白。
Charles认为人们会感激他,感激他能够在他们遭受痛苦之前安静无痛的走向终点。
但John告诉Charles,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在痛苦来临之前安静无痛的离开这个世界,也有很多人能够坦然面对接受临终前的痛苦,因为他们认为痛苦或者即将来临的痛苦是他们完整地一生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什么John一开始选择放弃阻止Charles,而后来选择要阻止Charles的原因。
一开始John只知道Charles赐予安乐死的人,都是主动想死的人。
而且Charles能力远在他之上,一是凭借John的能力不可能抓到Charles,二是John也觉得没必要阻止他。
便选择了退出。
但后来小男孩与他朋友Joy的逝去让John选择要阻止Charles。
因为小男孩与Joy都没有选择要通过死亡来结束他们即将遭受的痛苦和正在遭受的痛苦,而John竟然擅自扮演上帝。
Jeffrey的案件,Charles就Jeffrey遗传疾病的问题向John抛出一个类似电车难题的问题,虽然John也不知道答案,但John表达出一句很在理的话“We can't play God.”临近结尾,John给Elizabeth寄了一封信,之后John与Elizabeth在公园温馨的一幕让人开始思考这封信的内容,嘿嘿,经典的电影都是这样,总是留给观众思考的空间。
片尾展示的是这样的一幕,John不忍心再看到女儿遭受疾病带来的痛苦,最终决定赐予Emma安乐死,Emma临终瞬间的表情完美的诠释了本片名字“Solace”,这一幕的尾声是反派Charles的独白“Sometimes the greatest acts of love are the hardest acts to commit”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说Charles是本片的主导者,Charles就John赐予Emma安乐死一事,从此开始效仿John的mercy killing。
Charles最初始于John也最终终于John。
结尾Charles的独白也巧妙地表达了本片的内在也紧扣本片名“Solace”。
经典的影片离不开影帝,向两位奥斯卡影帝致敬,感谢他们能够给我们带来这么精彩又经典的电影。
先看看这两个人的伤疤对比。
再看看约翰的受伤的地方
就简单用穿帮来解释这不合理的地方吗?
如果不是双重人格,约翰的伤疤跟杀手也太像了,跟真正受伤的地方也太不一样了。
可是,如果说约翰和杀手原本就是同一个人的两个人格的话,又怎么解释最后那个得了神经纤维瘤的人能看到两个人,又怎么解释女警还查到了杀手的真实身份确实是一个年轻人?
背负这么多人命,约翰还怎么能全身而退?
刚看完感觉很有意思,给了五分。
越想越觉得不能自圆其说,又感觉受了戏耍浪费了我的脑细胞,改成了三分。
如果有人觉得不是bug的,麻烦帮我解释一下,谢谢啦!
痛苦的活下去还是安稳的死去。
生命的宝贵。
自以为能让别人过得更好,自己一厢情愿的去“救赎”别人,从而剥夺别人的生命,这样是对还是错误的。
这个问题贯穿了整个电影,乔找到约翰时,能够预知未来的约翰拒绝给乔开门,但是他最终还是打开了们,也许是因为乔的无赖,也许是因为约翰估计他两之间的情谊。
这是电影的第一个点,这时的约翰还是跟凶手抱着同样的想法,长痛不如短痛。
这在约翰在电影结尾安乐死了自己的女儿那部分的到了印证。
到了后来,约翰意识到凶手跟他是一样的人,他也能理解凶手做这些是为了什么。
他选择了退出。
也许是害怕算不过凶手,也许是他观点就跟凶手一样。
到了后来,女主找到约翰,约翰对女主的经历一整痛述,这里其实是电影的第二个点。
女主生活可能很惨,但是她挺过来了,她现在的生活变得比以前更好了。
约翰开始动摇了。
终于在大巴车上,乔把他劝了回来,继续开始调查。
直到凶手设的局让乔得到了“救赎”。
改变了他家人的命运。
然后在酒吧就是电影的第三个点,这时的约翰已经想通。
生命不止有结果,还有过程,生命不止是有长度,还有宽度。
愤怒的约翰将酒杯拍到凶手头上,也表明,自己是站在不改变命运这边的。
小男孩不被杀死,可能他能吃完手中的冰淇淋,做出更多的泥塑,跟家人分享更多的快乐。
黑人大妈不被杀死,可能她能学完电视中正在播的菜谱,能拍出更多欢乐的照片。
年轻女人不被杀死,可能她能遇到下一个爱她的男人,或许她也能知道她的伴侣也是在乎她,爱着她的,当得知她死去的消息还是会痛哭流涕的。
乔不被杀死,或许他能跟家人流下更多回忆,或许他能教会儿子开车,让自己的生命流下更多的轨迹。
影片的结尾,凶手让约翰“强行”把自己杀死。
可能是因为机关算尽,逃不出约翰的手心。
亦或是自己也认定了约翰的信念。
珍惜生命的宝贵,再多的困难,也不要放弃生活中一点一滴的乐趣。
电影前半部分大概就是用一些悬疑来引起观影者的好奇,在中间给了大家“长痛不如短痛”的悖论,然后通过整篇电影来一点点纠正这种看法,毕竟直接灌输给你你也不一定能接受吧。
看到低分的那些评论,我只想说你们一是脑洞不够大,二是不够细心,三就是抓不住重点。
没错,就是老头,他才是杀的人最多的那位杀人犯,参考女警让人调查的案例,那么庞大的数据是一个人在这时间内能完成的?
和先前警探去找老头时无疑透露出老头那几年的作息。
完全无目击者的环境和作案空间和时机。
为什么?
因为那个年轻人一直以为自己看到了全部,最后老人杀自己女儿那幕他根本没看到,所以说,其实老头一直在操控全局,他知道年轻人在杀人在帮人,却没有阻止,因为他也在做同样的事情,年轻人却不知道。
老头在送走女儿之后就变了。
与其说警探是被那年轻人杀死的还不如说,是老人默许的。
参考之后老人救了女警。
这电影,水太深了。
这歪果仁把厚黑学研究的很透。
老人需要明哲保身,继续“帮人”,年轻人太浮躁了,守不住自己的秘密想找老人分享和继承,殊不知,还是自己太年轻。
赞。
绝了,这部电影只有二刷才能找到更多细节。
就是简介大家也看了很多这就不多说了,我要说的是这样的。
关于人格分裂,关于安乐死,关于懂得死亡这部电影讲了很多,也让我想了很多。
曾经家里养了一只德牧,他陪着我们度过了很长时间。
后来他老了,两条后腿瘫痪了,只能在地上磨来磨去。
伤口引来蛆虫,我不知道那要多疼,看着他吃不下一点东西,爸爸难过的问我们要不要安乐死他,我下了很大决心才把要说出口。
然后再被窝里哭了很久… 电影里说的对,痛苦是想要活下去的美丽。
我没有权力决定生死。
下面是一些我认为的细节--细节一:左额的疤,我觉得这是一个象征,象征着约翰的人格们。
在凶手暴露出来之前的一点点,考尔斯探员左额上出现了伤口,而且经历撞车,翻车之后,人怎么可能只是流个鼻血,破个额头。
所以合理分析发现,排除穿帮可能性那就是之后发生或者是说除了精神病画家杀人,开枪,飙车,一切都是约翰的梦境。
或者说人格之间的斗争。
而查尔斯和约翰就不多说了,从后期约翰左额上和查尔斯一样的疤还有查尔斯不断重复的我们是相连的都能看出来。
细节二:火车里,约翰明明伤到的地方是颧骨上,太阳穴下的位置,为什么镜头一切,伤口变成了左额上?
穿帮吗?
我认为不是,假设,约翰因为车祸住院,昏迷,那么时间梳理一下,车祸发生在查尔斯出现前,所以那时候伤疤就已经出现在约翰脸上了。
查尔斯出现时左额伤疤也就晚于约翰,加之查尔斯后来大屏幕上说,他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那么左额伤疤怎么来的?
合理解释就是,约翰在安乐死自己亲身女儿时,因为重大打击产生了人格分裂。
当时分裂出了查尔斯这个人格,而再后来预知了朋友乔死亡后,有了一个类似于女儿的人格考尔斯。
那么一切解释就通了。
为什么约翰说查尔斯矛盾,为什么约翰会救考尔斯探员,为什么约翰会从医院醒来等等。
都有了合理解释。
好了,电影里还有很多细节,各位看官去自己寻找吧。
以上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坦白说这部片子还是有那么点逻辑混乱的,很多情节不太合理,设想一个能遇见未来的人,如果改变了自己或者其他人相应的行为,那么最后发生的事情就是相应改变,就像《蝴蝶效应》里面所表达的那样,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可是片中好几个场景,两个通灵者似乎是看到了某一种行为的后果,比如说酒吧两人初次见面那场,如果叫了会怎么样,也只是一种设想而已,并不是真正发生的事情,真正发生的事情是凶手被打了,没错,可是他自己却没有看到这一点。
我觉得预见未来这种类型的电影和小说很大的问题就在于逻辑,当然这个可能由于现实原因的限制。
但是片子提出的一个问题还是值得考虑的,就是患有绝症的人,旁人到底有没有权利去结束他们的生命。
影片的最后老人的回忆,可以看到原来他回忆中女儿美好的笑容都只是自己选择忽略她的痛苦而已,老人其实也看到了女儿的痛苦,并且最后亲手送走了女儿,也许这也是他不能解开的心结,并且和妻子分开的原因吧,而最后,他把对女儿的感情寄托在女警察身上,救了她之后也完成了一次自己心灵的救赎,终于可以诚实面对过去,并且重新找回妻子。
可是,到底能不能安乐死呢,我们到底有没有权利结束他人的生命。
第一种方式,也就是杀人者的方式肯定好多人都不能接受,在人生感觉美好的时候结束这一切,也许的当你身处痛苦中会有这样的期待,但是实际上,还没有经历痛苦的人真的愿意就这样死去吗?
答案是否定的吗?
就像那个律师,两个可以预见未来的人的对话,这个男人以后会患有一种疾病,并且将会遗传给他的孩子,结束他的生命,可以免除三个人日后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痛苦,那么这种行为可以原谅吗?
如果一个人对日后的痛苦并不自知,那么他也许会抱着对明天美好的期待活下去,可是到了真正面对痛苦的时候,就像老人的女儿,被病痛折磨,虚弱,哭泣,绝望,这种时候我们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这种时候如果他人来结束自己的痛苦就是可以的吗?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
因为从个人体验上来讲,如果那时候,我觉得非常痛苦,生命中的那些美好已经不能让我坚持着对抗痛苦,大概我也会有就此结束的心情吧。
一开始给这部片子两颗星,不过这个问题写着写着,觉得应该给三星了,因为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因为真实的人生往往有无数种可能。
坦白说这片名翻译的好烂,把整部片子的基调带跑了,solace,意为慰藉,动词或者名词,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讲,杀人者也只是为了慰藉他人,避免日后的痛苦才会选择让他们在愉快中死去。
而通灵神探这个译名,把重点直接放在了警察抓小偷的追逐中,如果不是现在在写这些,我根本不会认真去想原来本片的片名是solace,而不是什么破案故事,所以刚刚看完时有一种感觉:作为一部破案片,这逻辑,这剧情,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我不明白。
所以如果你要看这个片,跳出警察抓小偷的格局,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许有不一样的感受。
电影名在youku上看是生死游戏,以为很有趣,结果文艺范太重了
宝莱坞还是有很多好片的,比如哭得像个两百斤的胖子。但科幻悬疑,就还是……
构思是好的,但太缺乏相关技术理论的调研支撑,虽然科学上的露怯可以用剧作法往上补,但电影技巧方面依然拉胯,导致整个片子很尴尬,看着很像跨专业学生青涩的学生作业。
情节很不错,双线并行发展,结局有点扎心,有些时间线和情节有点乱。不过用对白拍悬疑片真是不容易,看的都快睡着了……
剧情不说,最后作家警察医生教授四个人在房间里的对话戏感觉拍的还可以啊…
⋯⋯⋯⋯ 我盡力了
第一次看印度的英语片,很文艺。
15分钟弃
我想找到你,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你来找我
装腔作势得太厉害了…
不论怎么说也是种尝试,至少说明印度电影有那份勇气。但制作的缺乏场内场外的联系,人物之间的冲突,变成一场茶话会电影了,整个电影通过对话推动,但有质量的对话太多了,力量不足。
其实我觉得还可以,整个形式很有意思,很小成本,但是故事讲的还行。
宝宝已经尽全力了……这部三哥悬疑片看的老费劲!文艺不文艺,悬疑不悬疑的!卖弄各种手段当观众傻子!
什么玩意
剧情又扯又无聊
是我喜欢的调调,有《看不见的客人》的感觉,没想到是印度电影
快看睡着了
开头一大段两人对话,让我放弃继续看下去的念头。这种慢节奏的电影,不是我的菜!我把这种电影一般都归纳到文艺电影类型中,反正是看不下去,不推荐!
整个叙述太过平淡
“打破现实和梦境的手段是什么?” “是逻辑?” “突发事件”